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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南屯电力分公司引风机采购公开招标


兖矿集团南屯电力分公司引风机采购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山东
一、 招标说明
项目名称: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南屯电力分公司引风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2013-A262G。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为:山东省邹城市。
工程概况:兖矿集团南屯电力分公司电厂规模为3炉2机,装机容量为2×50MW,3台蒸发量为220t/h的煤泥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电厂以煤矿洗煤厂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煤泥、煤矸石为燃料,是矿区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及热电联产企业。
南屯电力分公司4#5#炉为哈尔滨锅炉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220t/h煤泥、煤矸石混烧循环流化床锅炉,分别于2002年12月份、2004年7月份投产运行。锅炉配置引风机为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单吸双支撑离心式风机。因除尘系统改造,风机压头不足,需进行改造。
为满足工程需要,各投标方需亲自到现场收资和踏查。
招标范围:引风机 4台包括设备选型、设计、制造、指导安装、检验、装卸、运输、调试、验收、培训、保修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卖方免费运输并免费卸货至买方指定位置。设备基本技术参数具体详见第七章。
交货时间:卖方中标后,10日内向设计单位提供基础载荷及风机、电机尺寸等相关资料。
卖方根据电厂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满足电厂生产需要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在投标书中具体列出供货清单。合同签订两个月内,卖方将所需设备生产完成,根据电厂要求,三日内运至电厂安装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企业。
2 具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件,且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有风机的经营许可内容。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4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评标的,不得参加投标。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频临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持)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业绩要求:
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类似的制造能力和经验,所供产品应为成熟产品,在国内具有十家以上同类型机组应用业绩,且成功运行五年以上。投标文件中的业绩清单注明供货时间、供货范围、运行时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附相关合同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于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0日17时止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黄永乐
电  话:010-52908353
传  真:010-52283967(自动)
邮  箱:zhaobiao615@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