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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湾市政工程F路照明工程(风光互补路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海棠湾市政工程F路照明工程(风光互补路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所属地区】:海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棠湾滨海F路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08]11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工程材料标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海棠湾市政工程F路照明工程(风光互补路灯)设备采购及安装
(2)建设地点:三亚市海棠湾
(3)项目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II级主干道,长度为3.257km,路宽为37 米;本工
程照明采用单臂LED光源风光互补型节能路灯,臂长1.5米,灯具安装高度为10米,路
口处采用180W LED灯,灯具安装高度为14米,人行道照明采用LED光源太阳能庭院灯
,灯具安装高度为4米,光源为2*15W LED灯。
(4)控制价:4562832.03 元
(5)供货期(含安装): 30 天(日历天)。
(6)整体保修期:3年。
(7)招标范围:符合项目要求的150W风光互补路灯共计172套、180W风光互补路灯共
计14套、15W+15W光源太阳能庭院灯共计299套及相应的路灯基础建设。详见招标技术
文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包括设备、路灯安装、路灯基础制作、接地装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1)具有工商管理局注册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过工商年度审核的,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须为风光互补路灯主要部件(风力发电机或太阳能光伏组件或蓄电池组或
LED光源或灯杆)的制造商;
(4)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5)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风光互补路灯类似业绩(单项供货金额超过
150万元的风光互补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6)报名前须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即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 1 月 7 日至 1 月 11 日
4.2请于 2014 年 1 月 7 日至 1 月 11 日发售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7 日9:00时,
(2)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弃权,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联系人:黄永乐
电  话:010-52908353
传  真:010-52283967(自动)
邮  箱:zhaobiao615@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